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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4000亿治水市场路径之争 消除黑臭水体需要啥

2016-08-25     来源:未知

河水清澈,水草飘摇,鱼翔浅底,是每一位百姓心向往之的生动图景。然而,我国城市河流有90%左右受到污染,出现河水滞流、水体厌氧、生态退化、淤积严重、透明度差,甚至发生黑臭等问题。“由于水体污染负荷远远超过城市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导致河水中有机物、氨氮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城市河流水环境生态系统处于失衡状态。”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翔说。

2015年出台的“水十条”,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公开资料显示,从2016年初开始,已经有30余个城市公布了黑臭水体排查清单,制定了治理计划。2016年,各地的黑臭水体治理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治理需求有望集中释放。

于是多地亦相继吹响新一轮治水号角。《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出炉,提出武汉市建成区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市(州)城市建成区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2016年1月,北京市公布了第一批黑臭水体名单,涉及6个行政区域24条河段,总长度67.37公里。当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广东实施国家《水十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到2017年底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住建部、环保部2015年9月联合发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成为“水十条”发布之后落实的第一个配套细则,从而打开了数千亿元的市场空间。综合多家券商分析,2016年,黑臭水体治理将成为市场关注的一个新热点。根据E20环境平台的估算,到2020年,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约为4000亿元。

       一、分三个阶段

事实上,所谓黑臭水体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黑色或泛黑色),和(或)散发出令人不适气味(臭或恶臭)的水体的统称。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胡洪营介绍,有机物污染是形成黑臭水体的直接原因。当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含量过高时,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下,有机物分解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使水体转化成缺氧或厌氧状态。

在缺氧和厌氧条件下,有机物将转化为恶臭物质,致使水体变臭;水体中的铁、锰等金属离子还会与水中的硫离子形成硫化亚铁、硫化锰等化合物,被悬浮颗粒吸附后,致使水体变黑。若水体中含有微藻、放线菌、霉菌等物质,还会引起腥臭味。

从污染源角度解析,黑臭水体的主要污染源囊括了工业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点源,大气沉降、降水径流等面源,以及底泥污染物、生物体污染物等内源。针对这些问题,住建部与环保部联合编制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提出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等多种整治技术,希望能实现“因地制宜,一河一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然而,许多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由于治理措施不科学,重治理轻保持、重短期轻长效而导致水体返黑,水质反复恶化。“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工程没有科学、客观地掌握水质变化的规律和成因。”胡洪营指出,根据污染程度与治理目标的不同,黑臭水体治理可分为应急治理、水质改善和长效保持三个阶段。

二、只截污,无自净?

但在源源不断的资金背后,亦暴露出诸多黑臭水体的治理乱象。如果不及时应对,浩浩荡荡数千亿投资的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有可能以失败告终。

首先,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线还一直不明确,目前国内很多官员、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片面强调了控源截污,认为只要100%截污、彻底清淤、不断升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就可以根本解决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可能对于长江、黄河这种有长期稳定的清水补给、水体长期流动的天然河流来讲是正确的,但城市河道的特点是:多为排洪河道、水源不稳定、流速缓慢或静止、降雨汛期和干涸期水位落差大,普遍存在自净力极端低下的问题。污水进入河道后,不但不能逐步自我净化,即便干净水源也会逐步恶化,自净能力为负值,呈现的是“自污”倾向。

这种情况下,无论截污、清淤做得多好,如果不大幅度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扭转“自污”趋势,河湖水体就不可能真正治理成功。自净能力的大幅提升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控源截污是前提和基础,这毋庸置疑。但做到100%彻底截污,实际上很困难,将雨水管跟污水管分开,建设不同的两条管线,工程量非常巨大,尤其在旧城区,要在整个城市地下再建一条管线,全部打通需要大量拆迁,如同重修一套地铁体系,即使不计成本,也需要10-20年的漫长时间。

因此,也有观点认为,黑臭水体治理应分两步走。第一阶段是控源截污,包括一部分清淤工作,从源头治理,这是基础。但这并不是整个河道治理的唯一内容,也不是全部工作。第二阶段,要大幅度提升水体自净能力。这种自净能力实际上是建立在以微生物为基础的生物链生态系统上的,这就需要在河道内部建立高效的直接净化体系,才能够快速地削减水中的污染物,全面提升水质。

三、黑臭水体治理是系统工程

但不可否认的是,黑臭水体的治理应按照“外源减排、内源控制、水质净化、补水活水、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和遴选适用技术。外源减排和内源控制是基础与前提,污染源得不到控制,水体黑臭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治理。水质净化是阶段性措施,采取工程手段,借鉴(但不是直接的机械性套用)污水处理技术,对已污染水体进行处理,在水体水质改善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不应定位为长期措施;补水活水和生态恢复是长效保障措施,可以调节水体水力停留时间、改善水动力条件、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是水质长效改善和保持不可缺少的措施。

控源截污主要包括截污纳管、雨水径流控制、直排污水处理和清淤疏浚等,这些措施和污水管道改造/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密切关联,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需要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层面统筹解决,以提高成效。

胡洪营强调,在外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时,内源控制将成为水体水质保持的关键。将底泥中的污染物迁移出水体,减少底泥中的污染物向水体释放,可快速降低水体内源污染负荷,但仅适用于底泥污染严重水体的初期治理。水生植物残体清理也是不可或缺的内源控制措施,不容忽视。对于水生植物、季节性落叶和水华藻类等残体,应尽快进行打捞和清理,避免植物残体发生腐烂,进一步向水中释放污染物和消耗水体氧气。

简言之,黑臭水体的治理要从“正确、科学理解黑臭水体”开始。需要“科学理解、综合施策、系统整治、一水一策”,尤其是要事先对黑臭水体成因进行系统、全面分析。黑臭水体的形成除了与水质有直接关系外,还与水体的环境、地理、气候和水力条件等密切相关,水质治理目标“因水而异,一水一案”。可以说,黑臭水体治理没有“一招鲜”,也没有捷径,需要“综合拳”、要下“苦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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