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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转】调研显示:污水处理行业投资结构需调整

2010-12-15     来源:未知

11月30日至12月3日,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参加了对中部、西部污水处理行业情况进行的实地调研。结果发现,2008年即实现“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的中部某省,污水处理行业的日子比不上2009年进行大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西部某省。

截至2010年9月底,该中部省份已经投运的污水处理厂142座,总污水处理能力639万吨日,2010年1-9月全省累计处理污水13.85亿立方米,全省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负荷率83.91%,负荷率大于80%的有98个,低于60%的有15个。

污水处理费方面,该中部省份从2005年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平均0.8元吨。2010年1-9月,全省18个省辖市实际征收污水处理费3.62亿元,105个县市实际征收1.6亿元。

对比西部省份,2009年全省在建污水处理厂73座,规模135万立方米日,全省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36座,设计规模406.6万立方米日。全省已建和在建污水厂全部为二级生物处理厂。在建配套管网1849公里,在建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56.3亿元。

很明显,该中部省份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已经在2009年之前建成,虽然也有国债投资,但是毕竟是没赶上“4万亿投资拉动”的“好时候”;而调研的西部省份,2009年在建项目就有73座,这些项目大都是国债投资为主,占60%,其他的为地方配套或社会资金。在新一拨投资拉动面前,该中部省份污水处理建设基本没拿到钱,因为项目已经建完。这种建设上的转移支付给两地污水处理行业带来不均等性,导致不公平。目前,该中部省份的污水处理厂有很多运营处境艰难,而污水处理大规模建设起步较晚的西部某省却貌似“捡了便宜”,跑得快的中部省份反倒吃亏了。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顾问总编傅涛博士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央政府从建设投资方面进行转移支付容易产生不公平,应当从产业、服务方面转移支付,不建成污水处理厂就不拨付资金。“十一五”转移支付方式存在问题,要改变转移支付的使用方式,即基于产出进行政府补助,而不是基于需求,那样不公平。

“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国债在污水处理建设领域的投资,使得各地拼命做大规划,因为这样才能拿到钱。目前的现状是,地方为了获得政府资金,在上报当地污水处理规划时,污水处理规模普遍过大,主要因为城市规划加大而过大,已经远远大于目前的供水规模。据被调研的西部省份预测,2015年城镇总人口为4136.4万人,比2009年的3051.7万人增长了35.5%;2015年总需水量37.4亿立方米年,是2009年总用水量的1.75倍;总污水量29.5亿立方米年,是2009年的1.66倍;2015年污水处理率达到85%,即污水处理量为25.1亿立方米年,是2009年的2.37倍。

同时,建设同样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使用国债的项目花钱也要更多。

傅涛预言,“十二五”期间,中国污水处理行业投资结构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十一五”期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实施了“四万亿”投资拉动策略,由于政府盲目的投资冲动,投资去向有限,很大一部分资金投向了污水和垃圾处理上。因此,政府投资在水务行业的投资比重相对较大,占到60-70%之间。同时,由于国债资金又在政府资金中占绝对比重,各地区由于发展情况不同,在建设环境处理设施时利用到的政府资金不等,造成了地区之间的不等。因此,由于政府的这种直接转移支付投资方式所存在的诟病,“十二五”期间,政府以转移支付投资的比例将会变小,但是资金支持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通过采购、补贴、补偿或是返税的形式进行投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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